网站首页   医院概况 新闻快讯 科室介绍 专家介绍 专题专栏 母婴天地 就医指南 健康知识
  今天是:          欢迎光临—北京平谷妇幼保健医院 网站!  我们将谒诚为您服务! 预约挂号 →
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> 就医指南

患者不签字,医院能强行手术吗?


发布: 平谷妇幼保健院  日期:2011-01-02

      历史似乎在重演。三年前因为丈夫拒绝签字,北京京西医院未能对产妇李丽云及时实施手术,致产妇和胎儿死亡。如今,广州发生的案子却是产妇自己不愿意动手术。12月3日,孕妇吕女士在广州华侨医院临产时出现胎盘早剥,需剖宫产。然而她坚决拒绝签字,经过反复劝说并征得其家人同意后,医院领导自行签字,强行进行剖宫产。最终,新生儿不幸死亡,产妇因心脏衰竭接受抢救。

      问题还是那个老问题:医院是否有强行手术的权利?医生的医疗处置权和病患的知情同意权之间如何平衡?

      患者接受治疗,本质上是对自己身体的处置;病患不是医生实施医疗活动的“材料”,更不应是“经营”的对象。所以医疗活动原则上应以病患的“知情同意”为基础,这是各国的通例。在美国1914年的施隆道夫诉纽约医院协会案中,卡多佐法官提出了“任何人有权决定如何处理其身体”的名言。他认为,外科医师如果没有取得患者的承诺或同意即对其进行手术,构成人身攻击,应当赔偿责任。

      我国今年7月1日实施的《侵权责任法》也确定了这一原则。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:实施手术前,医务人员应当取得患者书面同意;不宜向患者说明的,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,并取得其书面同意。

      但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:“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,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,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,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。”本案中,医院强行手术是依据该条法律。

      其实,病患的自主决定权不可能是绝对的,如果病患想保持这种绝对的权利,根本就没有必要接受医生的治疗;患者要求医生治疗,必然意味着让渡部分的决定权。如果确认了病患在医疗过程中的“决定权”,那等于让不懂医的患者指挥医生。

      所以,患者的知情同意和医生的医疗处转置权,都不可能是绝对的。这根红线应在哪里呢?各国的司法实践不尽相同,最为典型的案例未过于患者基于某种宗教信仰,拒绝接受输血。在日本的花子案中,日本最高裁判所第三小法庭认为:当病人认明确表示拒绝输血时,这种意思决定权作为人格权的内容之一应该得到尊重,故医院强行输血治疗侵害了病人的人格权。

      而在1992年英国上诉法院审理的一起孕妇拒绝输血抢救案中,法院认定医生的抢救行为是合法的,原因是患者已不能做出真正的决定。在美国的相似案例中,法院也判决医院有权违背患者(家属)的意愿强行输血,进行手术治疗。

      各国家对医院强行治疗权不尽相同的规定,表明这个问题本身具有伦理上的两难性。当吕女士躺在产床上出血,却依然拒绝签字进行手术时,医生该怎样选择呢?尊重她的“自由选择”还是强行手术?无论如何,必须做出选择,哪怕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。


打印】 【关闭窗口

  最新动态  
·【平谷妇幼•新闻】“桃醉平谷... 2025-04-28
·【平谷妇幼•喜报】我院在北京... 2025-04-28
·【平谷妇幼•喜讯】平谷区妇幼... 2025-04-01
·我院与首都儿科研究所成功举办... 2024-11-04
·【平谷妇幼•转载】2024年... 2024-09-10
·【平谷妇幼•新闻】“崇尚人文... 2024-08-19
·【平谷妇幼•喜报】我院健康教... 2024-06-14
·推进软件正版化,筑牢信息安全... 2024-06-03
·【平谷妇幼•新闻】我院举行庆... 2024-05-27
·【平谷妇幼•新闻】“柔肩担重... 2024-05-11
 
 
地址:北京市平谷区南岔子街49号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邮编:101200     电话:69962400         
版权所有:Copyright © 2005-2022 www.pgfybj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www.pgfybj.com  京ICP备2022008946号-1
地址:北京市平谷区南岔子街49号
邮编:101200  电话:010-69962300